释义 |
首先你要带户口本(没有的先补办户口本),120人民币,在带一个学生证,或驾照之类有照片的东西,如果没有先到所在主处公安局开一个证明。 以上东西准备好后,可以直奔行政中心了。 1:先去挂失身份证,同时交出50元挂失费。(身份证挂服务台) 2:排队照相,如有需要临时身份证到黑白相室拿10元领取四张照片。(照相室) 3:排队交照相钱(20元)。(身份证办理服务台) 4:拿挂失收据和户口本,去办理新的身份证(20元),如需邮寄到手中,交10元邮费。如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此柜台申请。(身份证补办服务台) 5: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表加户口加一个带有照片的证明外加10元人民币。(临时身份证办理服务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