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人不签字派出所怎么结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否结案不依当事人是否签字为依据,如果当事人拒签,派出所可以结案,但派出所需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尤其是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办案机关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然后按流程出具报案回执或立案通知书等。 但是经过查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撤销案件简称“销案”,是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因此,撤案是程序问题,不需要经过报案人的签名的。一旦启动这个程序,公安机关会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其由正本 、副本和存根三部分组成。这份文书是犯罪嫌疑人被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凭据。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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