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的销货清单可以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有证明的作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可以证明所销售货物的数量和品种。 2、如果有收货方签字的,可以证明双方间的货物交易情况。 一、走私犯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走私犯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以藏匿、伪装、瞒报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和税收,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境; 2、未经海关许可将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 4、不具有合法证明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二、仓单是什么? 仓单是指保管人向存货人开具的,证明保管物已经入库的单据。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同时,仓单既是收到货物的证明,又是凭以提货的根据。仓单不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只有通过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员应当给付仓单。 出具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三、空运货物丢失了法律怎么走了 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2、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3、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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