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处理。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院会按利益原则判决。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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