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放弃探视权是否符合我国法律 |
释义 |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视权,对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 一、离婚后孩子不归我带怎么办? 离婚后把直接抚养方的孩子带走的,直接抚养方可以申请法院对探视权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探视权人执行法院的离婚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且中止其探视孩子的权利。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其探望的权利。 二、探望权可不可以放弃 不能,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探望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望权,对于自愿放弃探望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 三、离婚父母对小孩享有的探望权是怎样的 探视权是指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的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亲属都不享有探望权。另一方应该协助行使探视权。如果一方恶意行使探视权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可申请中止探视权。同时,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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