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如何对遗嘱进行公证? |
释义 | 人死了遗嘱是不能公证的。遗嘱公证申请要求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所以人死后是不能公证遗嘱的。 如何变更公证遗嘱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均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 如何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 遗嘱如何进行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遗嘱继承如何公证 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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