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公共治安秩序什么罪 |
释义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什么是公共场所秩序 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的顺利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准则。公共场所主要是指: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运动场、展览馆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宾馆饭店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都可以认定为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本行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达到其无理或过分的要求。 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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