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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事故的典型特征是什么?
释义
    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中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限于工作时间、场合和原因。它构成了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工伤保险来转嫁风险并提供赔偿。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
    第二,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组织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
    第三,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判断工伤事故,应当掌握最基本的三个因素,这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工作原因。因此,凡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还包括患职业病。无论是患何种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因此,都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
    第四,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的救济办法是按照保险的形式进行,这其实是转嫁工伤风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嫁给工伤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交纳保险费,职工遭受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保险机构向工伤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遇。这种工伤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工伤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基本的法律关系。
    结语
    工伤事故具有明确特征:发生于各类企业,涉及职工的人身伤亡。仅限于工作时间、场合和原因,包括患职业病。工伤事故形成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的法律关系,职工有权要求赔偿,企业有义务赔偿。工伤保险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转嫁风险。这是工伤事故后形成的基本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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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