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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
释义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学历培训;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四)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本文介绍了员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公司赔偿培训费。培训内容复杂,名目繁多,如果能保留相关的票据最好,可以证明培训的内容、类型等。如并未保留相关证据,需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
    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能与员工约定违约金,仅限于竞业限制和出资培训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很多时候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工作了半年或一年之后,由于在公司工作不愉快,提早离开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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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