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在拆迁谈判中绝对不要对补偿款进行“折中补偿” 2. 一定要学会应对没有决定权的“拆迁人” 3. 学会应对拆迁谈判补偿的僵局 4. 只要是在补偿的某一项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一定要在其他方面索取回报。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的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六条 被拆迁物系共同共有或共同使用者,一般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人可以委托一人为代理人,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