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房屋交房必须具备的条件: 1、要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一、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五年,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即是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二、新房交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新房交房要满足的条件: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三、房屋交付时的要求有哪些 房屋交付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房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了。 二、房屋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也就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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