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近亲属证明 |
释义 | 近亲属范围限定及委托工作人员的要求。根据我国法律,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具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不能扩大范围。委托工作人员指的是与涉案法人或组织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的人员,而非一般工作人员。委托时需提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近亲属按照我国的法律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在司法实践的审查中不能扩大这个范围,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去确定是否是近亲属,而且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受委托人与其存在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工作人员”的范围 这个地方的工作人员的概念与我们平时理解的不一样,这里指的是当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时,与涉案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的人员,不是只要是工作人员都可以公民代理。在实践中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近亲属关系证明是指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明其与特定个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的文件或证据。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或偏见的产生。近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包括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户口本等文件。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地区规定,证明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及时准备和提交相关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以便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和争议的公正解决。 结语 近亲属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的,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在司法审查中,不得扩大此范围,必须依法确定是否为近亲属,并要求当事人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此外,在劳动仲裁程序中,近亲属关系证明的准备和提交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确保争议公正解决至关重要。具体要求和内容可能因法规和地区规定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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