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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
    1、定期对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
    3、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负责监交。
    具体内容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3、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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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