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婚内财产,但不等同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受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婚内财产。但婚内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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