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本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