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哇一方可以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一般来说,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暂无支付能力的,对方同意其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减少或暂停抚养费的支付;如果仍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