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省、市(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坚决查处交通警察违法违纪问题。 省、市(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坚决查处交通警察违法违纪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交警乱贴罚单的话是属于法律当中规定违法的行为,对于公民来说完全是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方式来进行投诉举报的,比如说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或者是打122或相关的举报电话来进行投诉。 一、公安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 (三)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五)公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六)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七)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 (九)公安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及其职能;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十一)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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