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中贷款利息扣除怎么填 |
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每月会有一定标准金额,进行定额扣除,明确规定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以一同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的附加扣除。居民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干扰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值,如果不是居民通过正常渠道得来的劳动报酬,那么不可以被用于贷款利息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房贷个税专项扣减是什么意思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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