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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进行行政处理,继续调查取证意味着什么
释义
    (1)初步审查和立案。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予以立案。对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2)立案后要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工作。首先要组织好调查班子,制定调查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调查需要有关方面协助的,可提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国务院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第三十六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人员。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监察机关作出的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及其执行的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的档案。
    不能做行政处理继续调查取证意味着什么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机动车并非本人所有,但是备案在本人名下,解除备案意味着什么?和这辆机动车的关系是否被解除?
    备案车就是注册登记过的车辆,一般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而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如果超过了,则需要解除备案车辆后才能再次绑定另一辆车。而所谓的解除备案车辆就是把绑定在车辆上的个人信息进行解除,与驾驶员脱离关系。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想要早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进行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当时行政拘留没有拘留,说要调查还会拘留吗?
    如果行政拘留期间被调查查明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的,会转为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构成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配合刑事诉讼的临时措施。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时行政拘留没有拘留,说要调查还会拘留吗?
    如果行政拘留期间被调查查明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的,会转为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构成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配合刑事诉讼的临时措施。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还在处理中,还会继续驾驶什么结果
    法律分析:吊销驾驶证是交警部门的权力,醉驾是在被交警查处有醉驾事实的时候就当场吊销的,和法院审判危险驾驶罪是两个互相独立的程序,不会等到法院判决之后。醉酒驾驶,不仅会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都不能再拿到驾驶证。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等后果,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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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3: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