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除非另有协议。如果父母为夫妻买房,应认为是赠与,除非有明确表示。如果在婚后父母帮助购房,应根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全部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房产的,该出资应当被认定为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夫妻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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