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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怎样知道是否抵押
释义
    《民法典》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受人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抵押,或要求卖方出示房产证。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包括以上几项,但双方当事人可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怎样知道是否抵押
    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受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查看房屋是否设立了抵押权,也可以要求卖房者出示房产证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二、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受人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设立了抵押权,也可以要求卖房者出示房产证进行查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一般来说,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具体担保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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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8: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