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不存在撤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不一样的。1、无效婚姻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包括:(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