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有借条,只要对方承认的情况下,这个是没任何问题的;但问题是对方如果不承认,那么法官是肯定需要你证明实际产生了这笔债--即你有借款给对方,比如转款记录或现金支付的证明。2、如果你不能保证对方能确认这笔债,那么建议你还是找到对方补打条子说明是对方之前90万欠款没按时支付产生的利息。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