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纳税申报表,国税纳税申报表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车购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文化事业费申报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申报表,地税纳税申报表包括综合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 (三)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四)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六)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七)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