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越国边境罪三人结伙如何认定 |
释义 | 三人结伙偷越国境的认定: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境。只要出入境证件形式合法,就不得认定为偷越国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偷越国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作出进一步明确。 《意见》规定,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人员,分段运送其前往国(边)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徒步带领他人通过隐蔽路线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国(边)境的,属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意见》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考虑运送人数、违法所得、前科情况等依法定罪处罚,重点惩治以此为业、屡罚屡犯、获利巨大,和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危害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两高一部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针对近年来偷越国(边)境犯罪呈现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认定问题。近年来,我国边境地区出现了故意破坏铁丝隔离网、监控、报警设备等边境设施后偷越国(边)境的案件,严重侵害国(边)境管理秩序。《意见》明确,将破坏边境物理隔离设施作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适用情形。 此外,《意见》明确了偷越国(边)境次数的计算规则。按照相关规定,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意见》进一步明确按照非法出境、入境的次数分别计算偷越国(边)境次数,同时规定“对于非法越境后及时返回,或者非法出境后又入境投案自首的,一般应当计算为一次”,区分情形确定计算标准,实现依法精准打击。 《意见》对“结伙”偷越国(边)境作出界定。“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属于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情形。考虑到实践情况较为复杂,《意见》明确,偷越国(边)境的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偷越国(边)境的,属于“结伙”,在组织者、运送者安排下偶然同行的,不属于“结伙”,以进一步突出惩治重点,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