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纠纷中可以用哪些手段追索债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追索债权的手段有多种,如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强制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仲裁等。如果债务人存在财产,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人无法清偿,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收到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条件返还双倍定金;收到预付款的一方违约的,无条件返还预付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采用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由人民法院调解、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和被害人也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家庭生活需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七十六条 破产清算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确定优先受偿顺序,优先受偿的债权应当按照其优先受偿的顺序进行分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