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财产是行政处罚吗 |
释义 | 返还财产是行政处罚。返还财产属于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一般是指原物。如果原物是特定化的种类物,可以以同种类的物品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只能金钱赔偿,不能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在返还财产时,如果财产在失去控制期间有孳息物的,应一并返还。 行政处罚的标准: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的程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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