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 退休 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客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范围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