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允许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无效婚姻指哪些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二、领了结婚证就算结婚了吗 领了结婚证就算结婚了,具体情况如下: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允许结婚。 三、军人对结婚的特殊要求 军人结婚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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