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需要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3年,且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的居住、社保、纳税等条件。 居住证居转户介绍如下 1、居住证居转户是指在中国大陆,通过在特定条件下申请,将居住证转为户籍户口的管理制度; 2、居住证居转户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和工作、生育、探亲、就读等事由的,具有一定的稳定生活基础,且符合居转户政策规定等; 3、居住证居转户的申请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如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 4、居住证居转户的审核和批准由公安机关和户籍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 5、居住证居转户的操作程序和时间通常由当地公安机关和户籍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需要市民根据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 6、居住证居转户的实施可以使符合条件的市民获得更多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提高生活质量和获得感; 7、居住证居转户的实施可以促进人口流动和城乡融合,加强社会治理和管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居转户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手续,需要申请人提前了解政策和流程,并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规定,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和合法。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四条 居住证申领条件为,申请人在上海市无房或住所不具备住房使用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就业或已签劳动合同,且在上海市连续工作满半年的; (二)在上海市取得居住地,且已连续居住满半年的; (三)在上海市就读学校,且已连续就读满半年的; (四)在上海市依法居留,且已连续居留满半年的。 第八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居住证居转户。 第九条 申请居住证居转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上海市就业或者连续居住满5年且无不良记录的; (二)具有稳定的合法住所和生活保障的; (三)符合本市有关人口计生政策的。 第十条 申请居住证居转户应当提交申请表、居住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落户。 第十二条 申请居住证居转户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的知识测试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