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复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罚款、拘留均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复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