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订立纠纷涉及跨州或跨国范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案。 1. 如果合同中没有选择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且当事人国籍不同,则可以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如果当事人同意采用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则可以选择国内或国际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1. 《涉外民事关系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所选择的法律适用、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尊重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地点有人民法院,由当事人选择;没有选择或者选择不明确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仲裁机构。未能协商一致的,优先选择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商定选择仲裁机构,也可以向本机构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