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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劳动合同后,如何补救?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式二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劳动者丢失自己保存的一份时,可向用人单位复印并加盖印章。劳动合同应包括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保护有利,但未签订合同并不妨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后的附加义务等条款。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凭证,即使未能签订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能够得到维护。劳动合同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向用人单位复印并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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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