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开庭法官会当庭宣判吗 |
释义 | 法院是否当庭宣判,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判进度。无论开庭多少次,宣判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庭宣判,另一种是定期宣判。一切庭审会进行公开宣判,定期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一、民事一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依法向人们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递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审判人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7、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8、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9、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没收到判决书怎么处理 法院的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定期宣判律师去可以吗 宣判结果时律师是没有作用的,可以不去。但如果是约定为全权委托则应当出庭(包括代签收判决书等),以及约定代为上诉申诉等,代理律师或委托代理人都应出庭,同时《刑诉法》及司法解释是要向代理人或辨护人送达判决书的,从这方面理解则应当出庭。 《刑诉法》第196条第二款规定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最高院《刑诉法解释》第247条规定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由此可见,定期宣判作为一项严肃的诉讼活动,与开庭的程序性要求差不多,都要事先通知各方诉讼参与人,只不过没有具体天数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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