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猝死险种需经过仲裁,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的效力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所确定的。”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保险人未履行保险义务,或者履行保险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对保险公司作出的不予承保、解除合同或者不予给付保险金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协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书面形式;(二)明确仲裁请求和仲裁范围;(三)明确仲裁由什么仲裁机构进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赔猝死险种需经过仲裁,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即保险合同双方共同意思,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有权请求承担保险责任,且仲裁协议需具有书面形式、明确仲裁请求和仲裁范围、明确仲裁由什么仲裁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