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用途不符算诈骗吗 |
释义 | (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一、个人借款的借款用途有哪些? (一)个人消费借款 指拥有一定收入的公民为实现消费目的,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提供一定的担保,到期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的行为。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个人住房装修借款、个人助学借款、个人旅游借款、汽车消费借款等业务品种。 相信大家都知道,个人消费借款的借款用途是很广泛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个人消费借款可以乱用呢?个人消费借款不能乱用的。各家银行都有严格限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得进入房地产市场,只能用于购车、装修等借款用途。根据个人消费贷的性质,它必须是“专款专用”。 (二)个人综合消费借款 指银行为进一步满足个人日趋多样的消费需求,向个人发放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的借款。个人综合消费借款用于借款人家庭成员的合法消费支出,包括购买自用车及车位、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及其他合法消费用途。 (三)信用卡透支借款 指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消费或购物所需金额时,根据银行与持卡人事先商定的限额自动给予持卡人所需的借款额度。 (四)个人住房借款 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借款。是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借款。 (五)个人质押借款 指借款人按照其借款的金额将相应的质押物交给银行作为保证的一种借款。当借款人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借款时,银行就行使对质押品的处置权。 (六)个人信用借款 指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借款。以个人信用及还款能力为基础,额度一般不会超过10-20万,借款期是1-2年不等。 二、借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其中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诉讼最关键的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要证明别人借你钱只有借据、收据、欠条这些证据还不够,有借据、收据只是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但不能证明是否履行。所以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只有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两个事实,法院法官才会认定借款确实已支付,你的诉求才会被支持。如果确定要起诉应先咨询律师,金额较大或对诉讼程序完全不了解应当全权委托律师代为专业诉讼,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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