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冻结的资金会直接划给债权人吗? |
释义 | 法院冻结的钱直接划给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债务人财产后可以强制执行。被冻结的银行卡上的钱,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将其划走转给申请执行人。但法院不得冻结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生活费用、教育物品、未公开发明或著作、身体缺陷辅助工具、荣誉表彰物品。 法律分析 一、法院冻结的钱会不会直接划给债权人 1、法院冻结的钱会直接划给债权人。 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其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情况,然后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法院冻结银行卡多久才可以把钱划走 1、看情况。被冻结的卡,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卡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情况给定。 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五条,法院冻结的钱可以直接划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执行。被冻结的银行卡在法定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冻结的钱划走并转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某些财产是受法院保护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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