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继子有代位继承权么 |
释义 | 继子有代位继承权的。但仅限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前述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传统的血缘关系和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 继子有继承权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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