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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继子有代位继承权么
释义
    继子有代位继承权的。但仅限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前述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传统的血缘关系和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
    继子有继承权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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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