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等,作品、商标、商业秘密、发明、实用新型都是常见的知识产权客体。 知识产权出资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知识产权出资评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