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
释义 | (一)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二)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三)支付搬迁补助费; (四)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2.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3.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4.价格补贴: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 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2-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贴系数。 一、公租房拆补偿费分配 '(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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