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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释义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一)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三)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解决劳动纠纷有以下几种方法: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劳动仲裁。4、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以下这些: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以下这些: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
    1、申请时间(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提交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3、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当发生劳动争议事件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再选择通过劳动部门调解程序或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部门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予以受理。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以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4、劳动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然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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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