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怎样处理物业纠纷 |
释义 | 小区的物业公司出现了管理不当的问题很常见,过去许多小区业主可能会不怎么样去追究或是处理,但是现在小区业主懂得法律之后,也更进一步维护了自己的权益,那么,业主应该怎么处理呢 可以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向物业主张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可以依法解除其服务合同,另选物业。如果没有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大家团结一起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办理。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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