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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迁款能否长期用于抵扣契税?
释义
    拆迁后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可以免交契税,但抵扣款没有时效。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安置房、差价支付、搬迁补助等。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但需支付差价。如果选择产权调换,政府应提供相应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
    动迁款抵扣契税没有时效。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拆迁之后购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可以免交契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重新购买房屋时,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对于新购买的房屋总价超出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需要缴纳契税。
    拆迁协议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结语
    动迁款抵扣契税无时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对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重新购买房屋,可免交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契税。拆迁协议主要涉及补偿方式、安置房、差价支付、搬迁期限、补助费等内容。详情请参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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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