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能办理离婚证吗 |
释义 | 以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在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后会得到一份判决书。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 一、离婚后想复婚怎么办? 办理复婚时,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且要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复婚,就是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当事人离婚之后想要复婚的,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之后,认为符合复婚条件的,撤销之前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 二、男方提出离婚没孩子对谁有利 男方提出离婚没孩子不存在对谁有利的这种说法,我国的法律中没有相关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等应当予以保护。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判决离婚后,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了。 法院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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