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指什么? |
释义 | 可撤销婚姻是指一方胁迫另一方结婚,受胁迫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构成婚姻胁迫需具备故意、不法行为和因果关系。撤销婚姻后,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经起诉、答辩、开庭审理等程序。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无约束力、财产处理、子女抚养和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构成婚姻胁迫需要以下要件:1.行为人必须有胁迫的故意,通过自己的威胁使另一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心理而被迫同意结婚;2.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以对受胁迫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造成损害为要挟的不法行为;3.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成立的婚姻在要件上不完善,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该婚姻为无效的婚姻,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婚姻关系撤销,之前的婚姻为无效,当事人应就未婚对待。 可撤销的婚姻撤销的情形与时间规定: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点: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父母有抚养子女法定义务,因此,作为该子女的父母应就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否则,应共同承担抚养责任。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流程如下: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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