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具体如下: 1、故双方均为机动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按袼自过错程度承担各自赔偿责任; 2、故双方分别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侵权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1、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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