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首付多少天内支付完成 |
释义 | 二手房屋合同一般约定首付在签合同当天支付完成,具体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逾期付款的可以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一、房子逾期按总款还是首付赔偿 房子逾期按总款赔偿。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购房款总额与逾期天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二、交房时违约责任如何界定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有效 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有效。合同当事人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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