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迁出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
释义 | 离婚户口迁出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需办理迁出证明并办理迁入手续。离婚迁户口不需要以前户主同意。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并取得落户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免责声明:本人中立,不保证内容真实可靠。版权声明: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学习交流,禁止商业使用,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律分析 一、离婚户口迁出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以前户主同意吗 只要是通过法律判定的离婚判决生效后就不需要。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三、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下面我将针对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做出简单回答: 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除了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等相关手续,以及户主同意迁入的证明。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顺利办理。这和办理转学是一个道理,必须先找到愿意接受的学校,才能在原学校申请转学。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先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的证明,最后才能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结语 离婚户口迁出需本人办理,先开具迁出证明,再办理迁入手续。不同省区有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离婚迁户口不需前户主同意。办理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还需落户地址同意迁入证明。办理需先取得落户地址同意证明,再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免责声明:内容中立,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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