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异地不可以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