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签订预售合同需注意以下事项:卖方是否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买卖双方是否具备签订预售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还有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 法律分析 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卖方是否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 2. 买卖双方是否具备订立预售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3. 买卖房屋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 合同是否合法、合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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